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废机油等处理行为。自6月26日起,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为顺利推进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县交通运输局制订了《修水县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该局局长为组长的修水县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指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行,下设5个工作小组,每组都邀请了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参加。整治对象:全县范围内所有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工作目标;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查处一批违法行为、规范一批市场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的整治目标,以企业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状况为执法检查重点,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提高全行业环境意识,普及危险废物管理知识,规范处置行为,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120人次,出动执法宣传车25辆次,检查维修业户164家。通过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台账,发现不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废机油回收点标色标志不齐全、废机油等处置台账资料不够规范等问题业户15家,已当场责令整改;执法人员还对经营户场地存在过期灭火器无及时更换、易燃杂物乱堆放、消防应急演练台账资料不齐全等消防隐患的进行训诫,责令立即整改;同时,责令未备案的130家维修业户限期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依法依规经营。同时,建立工作联系群,畅通线上咨询问答渠道,随时解答企业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了解企业整改动态,确保整改落实落细。
检查组围绕机动车维修企业(户)经营备案手续办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及VOCs治理等方面对各企业(店铺)展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将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利用处置。
今后,县交通运输局将根据《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及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有关要求,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进一步落实机动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提高VOCs治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处置行为,有效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投稿:荣世能 审核:吴斌)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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