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联三共”活动开展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各社区、乡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普法宣传、“双提升”入户走访等相关活动。
4月20日中午,黄港镇月山村五组村民官某建光伏将排水设备建在共有墙体上,邻居徐某到施工现场进行干涉,与建光伏老板杜某发生口角冲突,当时在场人员就排水设备建造问题经协商一致达成了临时意见。后徐某从楼顶雨棚处跳到楼面时不慎将脚摔伤,徐某要求邻居官某和光伏老板承担自身受伤的费用,三方多次协商未果,徐某和官某产生了较为激烈的口角冲突,于5月11日到村委会寻求帮助。在镇政府联络下,黄港司法所坚持“群众事无小事”的原则,迅速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对此事进行调解。
调解人员通过分工合作,采取“背对背调解”逐个征求意见和实地查看光伏排水设备施工现场等手段,积极寻求合理解决纠纷的途径,力争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最终在多方合力调解下,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官某、杜某共同承担医药等费用共计2100元,并在徐某家中当场履行。
此次矛盾纠纷事件调解只是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参与的众多调解基层矛盾纠纷案件的一个小小缩影,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始终立足于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紧抓“‘三联三共’抓落实、提效能、促发展”活动质效,坚持主动作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争化解一批矛盾隐患。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辖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撰稿: 张 欣 审核: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