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修水县林业局放归一只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刺猬。
22日上午九点,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从良塘派出所接收到一只刺猬,该刺猬由热心市民在姜家渡附近发现,交至良塘派出所。野保工作人员接到刺猬后,经观察其体长约20厘米,体重约300克,身体无明显外伤,四肢活动正常,行动略微缓慢。工作人员立即为其提供纯净水、肉脯、坚果、奶等食物,进食后,该刺猬活动能力大有提升。经过一夜时间喂养观察过后,刺猬精力和活动能力得到恢复,已达到放归野外要求。
当日上午,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将此刺猬送到周边山林放归野外。(供稿:李清水 审核:张隆)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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