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马坳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及修水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划布点工作实施的有关要求,现将马坳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申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5日
二、申请要求
1、零售经营点只可采取独店专营的方式经营,只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商品;
2、零售经营点场所设置安全条件需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3、零售经营点在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基础上,统一实行“九个一”的标准,即统一门店标识、统一样品陈列柜、统一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消防器材配置、统一视频监控设施设置、统一配备防静电工作服、统一烟花爆竹防伪标识、统一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统一信息化监管经营;
4、零售经营点可采取股份制、合伙制等联合经营方式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
5、零售经营点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审批流程
1、确定初审名单。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人按照要求规范填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附件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经营承诺书》(附件3)并提交《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书》(附件4)到马坳镇进行申请(申请材料交到107办公室),然后经由本镇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报县公安局进行政治资格审查,经县公安局依法政审后,将通过的名单列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的初审名单。(完成时间:2022年6月10日前。)
2、进行现场审查。由县应急局牵头,抽调监管执法人员、技术专家等人员组成现场核查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申请点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核查,详细填写现场审查意见报马坳镇政府备案。(完成时间:2022年7月15日前.)
3、确定终审名单。马坳镇人民政府通过对现场核查工作组提交的现场审查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进行集体讨论,确定终审名单,并形成集体讨论记录备存。(完成时间:2022年8月1日前)
4、实施人员培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经营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办证环节。(完成时间:2022年8月15日前)
5、办理许可证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经营负责人,在提交办证所需的各项材料后,由县应急管理局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完成时间:2022年8月30日前。)
四、疑问咨询
联系人:邱13507060002 卢15070207876
马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来源:马坳镇人民政府
编辑:郭诚芝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发布平台:修水县融媒体中心《爱上修水》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