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宁红大市场改造期间
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宁红大市场改造期间的施工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按照修水县人民政府宁红大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宁红大市场改造期间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期限:2019年3月4日0时至3月31日24时
二、管制范围:宁红大市场内部停车场及各商业街区
三、交通管制期间,除运送改造原材料及清理垃圾的车辆外,其它任何机动车不得驶入管制范围内。
四、对违反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行为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五、对拒不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拒绝、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因此给各商户、业主及顾客带来不便,敬请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