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免费为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了1份意外伤害保险。
一、免费保险对象
具有修水县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城乡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7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对象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由财政统一出资购买,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可直接申请赔付。
三、保险责任范围
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但由疾病导致的死亡、伤残、住院不能申请赔付。
四、保险期限
2019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31日24时止。
五、赔付标准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及住院补贴,由承保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1.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经报案确认意外事故无争议的,给予赔付1000元/人;确实无法提供意外死亡有效证明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300元/人,并将案件报送市老龄办备案,说明有关情况。
2.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的,保险金额最高22000元/人。
3.因意外伤害事故在江西境内二级(含)以上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给予合理的住院补贴,补贴金额60元/天,每次意外事故补贴最长30天,年累计180天。
六、理赔流程
(一)理赔流程图
拨打95511报案
10分钟内回访客户
核定损失、客户收集资料
受理案件
赔款支付
(二)理赔所需资料
联系人:平安财保 熊经理
电话:(0792-7808662(工作日)/1867925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