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委实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
临川区鹏田乡陈坊村党支部书记陈辉根办理低保乱作为及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12月,陈辉根胡乱作为,在办理低保时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享受低保,取消了符合条件村民的低保,并将低保款拆分发放。优亲厚友,对村委会干部违规为其弟媳申报医疗救助款23000元的行为不予制止。2018年12月,陈辉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南城县上唐镇坊头村党支部书记丁新福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1月,丁新福对家庭原附属房屋进行了拆旧建新;9月,丁新福未经集体评议,直接将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上报审批,共获得13000元危房改造资金补贴,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2月,丁新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收缴。
3
宜黄县棠阴镇田西村党支部书记熊瑞国、村委会主任吴植贵违规收取项目开支费用问题。2009年12月,熊瑞国、吴植贵,以项目开支费用的名义,收取该村池坊村小组11户43人移民扶贫搬迁对象500元/人的项目开支费,合计21500元,用于村招待费等开支。2018年12月,熊瑞国、吴植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金溪县琉璃乡波源村党支部书记刘成法违反群众纪律吃拿卡要问题。2015至2016年期间,刘成法在为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中,吃拿卡要,先后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刘某龙和刘某奎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分别索要两人4000元和5000元。2018年12月,刘成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江西广电网络东乡分公司驻詹圩镇梅家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凌均雄工作作风不实问题。凌均雄自2016年6月任詹圩镇梅家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以来,精准识别不到位,从未对贫困户黄某进行过走访,对其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了解不实,致使不符合精准扶贫条件的黄某未被及时清退。同时,该村扶贫工作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扶贫资料台账归类不够完善,部分贫困户登记证填写不到位,个别贫困户安居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个别贫困户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2018年12月,凌均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