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实施近半年,但快递行业仍存不少派件乱象。那么,作为消费者,发现快递员有违规行为时,该如何去投诉?
派件乱象仍存在
《快递暂行条例》自5月1日实施以来,多项新规引人注目,如寄件必须出示身份证,快递员把快件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需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等。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快递行业还普遍存在混乱签收、不打招呼放小区门卫室等派件乱象。“看到新规实施,本来十分期待,以为快递业的服务水平应该得到提升,现在感觉送快递还是有些随便。”说起快递派件的乱象,市民朱先生颇有感触,10月18日早上他看到快递跟踪信息显示“快件已到达修水,正在派送中”,结果等了一天也没等到快递员的电话。“还有几次,我等了一天后,却发现快递跟踪信息显示‘已签收’,而且签收人是自己,但我并没有收过包裹。”朱先生说。“有时快递显示已签收,可我问家人也没人知道。打电话询问,才知道快件被快递员直接放在门卫室,连一个告知电话或短信都没有。”这样的烦恼也让市民邹女士十分头疼。
除了混乱签收,快递变“快取”的现象也很常见。记者走访县城多个小区,不少市民反映,快递新规实施后,快递员不打招呼就放快递室的现象虽有所减少,但仍十分普遍。“现如今都是快递员一个电话或短信,让顾客下楼取件。”市民小夏告诉记者,快递员虽不容易,自己跑一趟也没事。但是碰到自己外出,家里老人小孩不方便下楼取件时,大部分快递员都是打完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就直接将快件放到小区门卫室,快递丢失现象也时有发生。“直接从门卫室拿快件是方便,不过有些较贵重的快件我还是希望当面签收确认,万一包装有损坏可以拒签。但是放在门卫室,想退货还是挺麻烦的。”市民李先生说。针对新规实施近半年,为什么快递上门难的问题没有明显改善?不少快递员表示,虽然都知道新规,但想要落实却并不容易。“我理解部分客户的想法,但我们也不容易,快件太多了,如果每一个快件都逐一打电话或送上门,不仅耗时间,费电话费,而且一天东奔西跑,挣不到钱,人也累趴了。”快递员小林从事快递业已经好几年,他认为,把快递送到代收点或小区门卫室,就已经算送到收件人手里。
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快递一定要送上门吗?带着问题,记者查阅《快递暂行条例》,并咨询相关业内人士及律师。根据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按照《条例》,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快递员提前代签、拒送上门等派件现象都不合《条例》,消费者可以投诉。“快递员送货上门可能会面临各种困难,但是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快递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某律师所邓律师说,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直接送件到快递代收点或小区门卫室,不仅违反相关法规,也违反合同规定。那么消费者该如何维护个人权益?对此,邓律师表示,消费者发现快递员违反新规时,可以进行投诉,直接拨打各快递企业投诉电话,对于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相关企业将会对快递员进行内部处罚。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国家邮政管理局申诉网站进行投诉,或拨打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投诉流程如何?据网站官方介绍称,此投诉系统是全国通用,只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投诉所有省区的快递公司。注册完成后,按照表单填写申诉。工作日内,一般第2天省级的邮政管理局会打电话来核实情况,一般第2天下午、晚上或者第3天,当事的快递公司、网点会给投诉人打电话沟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