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实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最近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严厉打击非法放贷犯罪行为,12月4日下午,修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工监察室在县城市民广场开展“打击非法放贷,建设平安修水”为主题的户外宣传活动。
11月26日,修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辖区派出所,对全县范围内的投资公司、典当行、商行、租车行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上门散发宣传册,当面宣传《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下一步,将重点打击以下两类犯罪:
1、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上游犯罪行为;
2、单位或个人在放贷活动中违反《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