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其中第二十条提到: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这也就是说,从下月起,全国所有的学校和幼儿园内的小卖部将要“拜拜”了。这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了不少家长的欢迎,微信、微博上自主转发,大家评论最多的还是小卖部里食品质量问题,孩子的辨别能力较差,常买到质量较差的食品,影响到了身体健康。
记者接连两天为此进行了调查,发现城区学校、幼儿园鲜有小卖部,但在农村还有一些。在偏远的某乡中学,学校内的小卖部不大,上课时间关门,只有课余时间才开放,开小卖部的是一名学校老师的亲属,销售的主要是学习用品和食品,而购买对象大部分是寄宿生,还可以记账。店主表示,店内货物都是城区批发来的,对于质量问题无法确保,但是,他从不购买伪劣假冒产品。
虽然不少家长表示,校内的食品安全问题解决了,可是校门口小店内的食品质量依然让人忧心忡忡。记者在庾亮南路和南门口的五所学校及幼儿园门口发现,这些学校门口几乎被小卖部“包围”了。卖的主要有文具和食品以及辅导书本,在文具方面最热销的有铅笔、中性笔和笔芯,吃的有面包、饼干、牛奶,但也卖辣条、薯片、碳酸饮料等垃圾食品。而一些油炸食品依然是现场热销,放学时吸引了不少学生购买。
采访中,不少家长表示,学校内的隐患排除了,但是校门口的隐患依然存在,应该规定禁止校门口的小卖部售卖垃圾食品,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