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修水县检察院冯祖兴检察长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交到被救助人陈某的法定代理人(其母亲吴某)手中。被救助人陈某既是未成年人,其家庭又是精准扶贫户。冯祖兴检察长鼓励吴某要树立勤劳致富的信心,争取早日脱贫,同时勉励其要教导孩子努力学习,将来好好回报社会。
据悉,陈某其父因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方系精准扶贫户,陈某未能得到有效赔偿,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为更好地彰显司法关怀,冯祖兴检察长多次到受害人家庭走访,告知被害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主动与有关单位沟通。经多方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陈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将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近年来,修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意见(试行)》和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将助力脱贫攻坚、未成年人保护融入到检察工作当中,使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
2018年以来,修水县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2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和精准扶贫户4人,发放救助金8.5万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