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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修水县预检筛查点信息公示表

2020-01-23 10:18  阅读:25853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目前新型病毒感染力较强,有进一步扩散风险。请大家注意: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去人流密集场合,不接触野生动物,饮食清淡,防寒保暖,不去武汉,从武汉等疫情发生地入县的人员,请及时向社区或村(居)委会报告登记,并自我居家观察,不与他人接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联系预检筛查点就近就医(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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