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25日以来,溪口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疏堵结合,扎实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社会反响良好,成效初显。
3月22号,溪口镇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在禁燃禁爆横幅上签名承诺"禁燃禁爆从我做起"。




为了抓好禁燃禁爆工作,溪口镇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建监管队伍,镇政府与各村居、单位签订“禁燃禁爆”责任状,各村居、单位与党员、组长、干部、职工签订“禁燃禁爆”承诺书;班子成员分村召开党员组长会,村两委分组召开户主会,全面动员,网格管控,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宣传,逐村、逐组、逐户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广大群众,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明确自2019年4月1日开始全镇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禁燃禁爆”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全镇共印发《通告》、《承诺书》等宣传材料20000份,张挂标语横幅60条,制作大型宣传栏5个,4辆宣传车坚持每天到辖区村居巡回广播。





镇、村干部及相关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所有超市、店铺在售及库存的烟花鞭炮进行一次清查登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签订禁燃禁售承诺书,要求于2019年3月31日前全面停止销售烟花爆竹;同时加强源头管控,积极协调县鞭炮公司组织库存回收。据统计,全镇130余家店铺在售及库存烟花鞭炮合计55.25万元。






要求各村居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新农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力量开展“禁燃禁爆”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管;坚持疏堵结合,加大电子礼炮的推广力度,对3月31日前自行购买配置电子鞭炮的予以2000元/套(每村限1套)奖励,做到既尊重传统习俗,又注重移风易俗,截止目前全镇已购买电子礼炮18台,成立了礼炮协会,并利用人大会、三干会的机会,组织10台电子礼炮集中展示,巡回宣传。





坚持日常巡查监管,及时通报,建立台账,采取每季度调度、年度总结的机制,纳入绩效考评并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举报频繁、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