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纪委官方网站12月2日通报了数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典型案件。其中,北京市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在娱乐明星王某办理住房权属登记业务时,丢下工作和大量排队办理业务的群众,忙着追星拍照索要签名,该中心主任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当事工作人员被行政警告。(《京华时报》12月3日)
“多名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现场尚有大量群众等待办理业务的情况下,在工作区发生围观、拍照、索要签名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大厅的正常工作秩序”,“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拍摄业务档案中王某的照片,也造成窗口外多名社会人员同时拍照,造成了不良影响”,照此情节看,两名工作人员脱岗“追星”的做法的确荒唐,单位负责人对此事负有领导不力、管理不严的责任,而当地纪检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的处分也可谓恰如其分。
然而,此事不单单是这几个人的错,其背后恐怕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众所周知,“追星”现象由来已久,十几年前就已有大批“追星族”涌现,时至今日,这一现象仍热度不减。人们对此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有人认为,“追星”是个人爱好,有自己的“偶像”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有人则认为,无度的“追星”属于盲目崇拜,没有什么益处,尤其是对正在成长的青少年而言,追星不仅影响正常学业,而且还影响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因此“追星”并不可取。
其实,对“追星”现象有不同看法并不可怕;关键是,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在相关争议中形成共识,没有正确区分“追星”的利弊,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将“追星”当成生活的一部分,不分场合地盲目去“追星”的重要原因。这起事件中的两名工作人员当属于这些没有分清“追星”利弊的人。
事实上,热衷于“追星”,绝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是相当一部分年轻人的“通病”。在这个“造星”成时尚、炒作成气候的年代,少男少女们或许很难压抑自己躁动之心,有大牌娱乐明星站在眼前时,他们索取签名,要求合影,这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谁叫少男少女们心中 “追星”的种子早已长成参天大树了呢?如果断然不让他们“追星”,这岂不是强人所难?
但不得不提的是,在这次脱岗“追星”事件里,有些年轻人的“角色”变了,从学生变成了公职人员,变成了更应当注意形象、更应当遵守纪律的人。而在这“角色”转变过程中,恐怕他们“追星”的习惯很难一时改变。
由此可见,要避免诸如单位工作人员脱岗去“追星”这类尴尬事件发生,仅是末端的阻止还不够,要加强工作岗位的纪律约束,如此尴尬的事情才有可能彻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