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修水县、武宁县、星子县被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创建活动组织委员会评为“江西建工杯”首届江西省生态宜居县城。全省4县获此殊荣,我市3县榜上有名。 据了解,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创建活动将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已命名“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的市、县,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生重大破坏生态环境和治安事件等情况,将取消其称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