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着力点,坚持“法润民心、惠民利民”理念,优化法律援助四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强服务、普惠民,用心用情传递法治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1.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践行应援尽援、能援多援。一是将非低保户等经济困难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进一步深化落实“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真正践行“应援尽援、能援多援”原则。今年9月,公共法律服务股为黄沙镇泉源村七组、九组、十组村民追讨刘某、瞿某等承包商未支付土地承包费一事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三个组的村民追回土地承包费及违约金32629元。
2.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渠道,让更多群众受益。一是利用“爱上修水”融媒体中心平台,公布未成年人举报电话,对身心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群众知晓率。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律援助受理权限下放到乡镇,实现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使群众能就近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让更多群众受益,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在县检察院、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3.简化法援受理流程,便民服务提速增效。一是聚焦群众诉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实行法律援助申请人所需经济状况证明告知承诺制,减少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公民只需带身份证、户口簿即可申请。二是将审批期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切实保障法律援助高效便捷服务,真正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4.推进法援“三优”服务,实现服务“零距离”。坚持“便民、为民、利民”的服务理念,结合“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进法律援助“三优”服务。即,开辟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权“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实现了法律援助从“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的转变,架起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弱势群体之间的“连心桥”,较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性化的服务温暖人心。今年10月,公共法律服务股工作人员来到黄港镇南坪村十五组,为83岁高龄贫困受援老人邱某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工作人员面对面了解老人的具体情况,现场为老人签订了法律援助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按照办案程序制作了谈话笔录,并表示会尽快帮助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
今年以来,修水县司法局共提供法律援助咨询7403人次,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313件,办理农民生产经营、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等法律援助事项4件98人次,办理涉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法律援助事项20件(人次),办理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法律援助事项203件;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60万元,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宣传活动5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60人次。
供稿:县司法局 刘镇 温玉婷
编辑:罗余余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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