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实施,防止出现脱管和漏管现象。12月7日上午,县检察院到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工作。
督查组先后来到渣津、马坳、溪口司法所,听取各司法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场查阅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认真核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并重点检查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报到、教育学习、日常定位管理等工作。
督查组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几点要求,要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发挥好司法所的监管职能,严格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安全,重点加强外出汇报制度,社区矫正人员未批准外出前,不得私自越界;要完善社区矫正台账和档案,做到有迹可循、有账可查,让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要及时做好总结,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来源:县司法局刘镇 高学智供稿
编辑:罗余余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发布平台:修水县融媒体中心《爱上修水》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