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县公安局渣津派出所在渣津镇西堰村,石坳乡太平岭村、黄源村等地查处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成功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通过蹲守摸排了解,渣津镇西堰村,石坳乡太平岭村、黄源村等地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当晚,渣津派出所对四处民房内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处。执法人员现场对烟花爆竹分种类进行清点登记并扣押,并将查扣的烟花爆竹转运至批发公司专用仓库,同时联系涉案人员配合调查。
此次行动共计扣押烟花爆竹制品近300件,涉案金额3万多元。涉案人员将按照“江西省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编辑:罗余余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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