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袁观云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三忠、樊荣、陈荣霞、朱德清、梁慧斌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朱秋生,县纪委监委、县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卢小波、周衍国两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审议并通过龚平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审议并通过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高英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增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审议并通过《修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修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袁观云强调,要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各承办部门要继续坚持和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股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要求,压实责任,落实建议办理任务、人员、措施、时限等责任清单;要在办理成效上添举措。要切实提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办成率,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致力于取得实际成效;要在加强督办上再加力。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督查督办机制。县人大常委会要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列入监督工作重要内容,从今年开始,每年选取10件代表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全县发展大局的意见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一件一件督,一件一件过,切实推动问题解决,提升办理成效。
编辑:罗余余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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