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2019年年内关停所有设在疾控中心的接种单位”的精神以及省、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位于义宁镇宁红大道延伸线129号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停止疑似狂犬病暴露后处置、狂犬病毒抗体检测工作,凡是县城城区被动物咬伤需要处置和狂犬病毒抗体检测者请前往县中医院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县中医院急诊科,联系电话:0792-7221605)。
特此公告
修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1月27日
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县中医院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县中医院急诊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