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根据《修水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意见》(修府发【2017】8号)和《修水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发包议事规程(试行)》(修开发字【2017】39号)等文件规定,黄沙镇裕盛锦荣四小围墙工程,按照扶贫项目“绿色通道”和“三重一大”决策发包议事程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修水县黄沙镇中小学;
2.工程名称:黄沙镇裕盛锦荣四小围墙工程;
3.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为一个工程项目:砖砌240mm厚实体围墙长约308.5m,单价721元/m含一切费税。由钢筋混凝土立柱跟砖砌组成,立柱每4m布置一根。围墙双面水泥砂浆粉刷,内侧涂刷外墙漆,顶部设压顶,贴琉璃瓦。具体情况以建设单位验收要求、项目招标要约价清单及围墙施工图纸为准。
4.建设地点:黄沙镇裕盛锦荣四小内;
5.资金来源:上级教育部门专项资金;
6.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1个标段,工期30 天。
7.招标要约价:222428.5元。
8.评标办法:根据“修开发字【2017】39号”文规定进行选取入围投标人,再对入围的投标人采用报价承诺法、摇号机随机抽取选定中标人。
9.项目资金支付:本项目须由修水县本地施工企业或在修水县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参与投标。结算支付需提供公司在修水县开具的税务发票,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等项目资金均支付至中标公司公账账户。
10.付款方式:工程内容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预留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投标单位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为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代理人本人须具有建筑市场的施工经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度和经济实力。
三、招标程序
1.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 年 4月7日-4月9日(8:3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修水县秋湖家园五栋四单元201
报名联系人:卢江伟 联系电话:18770274016
3.黄沙镇项目分管领导牵头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人、业主单位代表组成考察组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报名单位和委托人围绕施工经历、施工经验、建筑市场信誉以及投标时已负责在建工程情等况四个方面进行考察。
4.召开“三重一大”镇党政班子专题会,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集中审查所有投标单位和代理人各方面资格条件,经会议充分研究讨论后集中投票排序。投票排序前3名的投标单位,即为本项目的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会在“修水县政府网”、黄沙镇微信公众号“黄沙七人组”上进行公示2天。
5.入围投标人公示结束后,由招标代理单位通知入围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到黄沙镇开标厅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形式进行确定项目的中标人;
6.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业主单位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5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凭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登记并签署投标承诺书,任何人不得代报名或代签字。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必须准确登记投标单位的联系电话(座机号码,如无座机号码则登记法人代表电话号码)、代理人的电话号码。在考察和审核期间以上两个电话无法接通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3.考察期间,投标单位及代理人必须全力配合考察组的调查,并向考察组提供真实的信息,如发现有造假嫌疑的,取消投标资格。
4.入围开标的投标单位代理人必须按通知的时间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会开始前,参与开标的投标单位递交标书和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间在入围摇号名单公示中明确。
5.投标保证金:4500元(要约价的2%取整),用信封装好密封,盖单位公章和代理人签名,开标会签到时提交给评标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取消摇号资格。开标会结束后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不够部分补差)。
6.黄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人:刘高仁 联系电话:18770229833
樊欣星 联系电话:13755224508
7.招标单位:修水县黄沙镇中小学
联系人:卢东 联系电话:13755227432
8.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联系人:卢江伟 联系电话:18770274016
招标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黄沙镇政府网站、黄沙七人组微信公众号公告。
修水县黄沙镇中小学
黄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2019年4月7日